法制網訊 記者趙志鋒 通訊員 劉文 李燕 近日,甘肅省酒泉市瓜州縣法院對一小學校長王某貪污案進行宣判,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王某,系原瓜州縣某某學區主任兼某某中心小學校長。在2012年3月至2014年5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通過租賃校舍、結算煤款、修整校園、購置學生餐具竈具等方式,虛開發票報領公款,並將公款領取存入個人賬戶,侵吞、騙取公款總計87960元。  (原標題:虛開發票 小學校長侵吞8萬公款獲刑6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k44lkpzp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