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借款■ 深圳特區報記者 姚堯
   市交警局為打擊“買賣分”違法行為,自2012年初就出台新規,稱有違章需要打單的車主必須帶齊二代身份證、駕駛證與行駛證到窗口處理交通違章,還需拍照留底,即“三證需帶齊”。然婚禮顧問課程而兩年過去了,由市交警局監督印製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告知書》仍沿用“舊規”,未標出“需攜帶身份證處理”的補充內容。記者採訪瞭解到,許多市民對“新規”不甚瞭解,因未攜帶身份證而無法處理違章的情況時有發生,有網友建議:“應儘快印製新版《告知書》,方便市民辦事。”
   處理違好房網章跑兩趟 市民直喊“冤枉”
   今年2月26日,市民蔣先生至位於福田蓮花路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違法處理點處理違章,按照交警支隊監控大隊寄來的《告知化療飲食注意書》第三條要求——“如對處罰事實、理由和依據無異議的,請持本人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前往接受處理。然而,在交警隊等候多時的蔣先生被告知必須帶身份證才能辦理。蔣先生說:“處理交通違章到底要不要帶身份證?為什麼《告知書》內沒有提及。如果非要帶身份證,交警應清楚註明,以免市民跑冤枉路。”在交警隊,蔣先生就此與辦理點的交警進行激烈理論,對方最後只給出一句回應:“你應該找郵局理論。”
   吃了閉門羹,蔣先生只好“認栽”,第二天拿著身份證再次前來接受處理,他說:“交警部門應該重視群眾利益,難道跑兩趟冤枉路跟《告知房屋二胎書》中的疏漏沒有關係?”
   “小事”應改進“態度很關鍵”
   記者查閱資料瞭解到,自從《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頒佈實施以來,“賣分人”應運而生,他們盯上了一些違章較多的車主,甚至在網絡上公然賣分,一分甚至可以賣到200元至300元不等。
   為遏制買賣分,市交警局規定處理違章必須三證齊全並拍照留底,自從該新規發佈後,買賣分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對於新規的發佈,市民普遍沒有異議,但對《告知書》中沒有提及“帶身份證”的意見較大。網友“貝貝”說:“大清早七點半起床去交警局處理違章,排了一個小時到我了,被告訴沒帶身份證不能辦,當時非常氣憤,為什麼發給我的《告知書》中沒有說要帶?”蔣先生認為,在《告知書》中補充這點內容,是非常簡單的事,甚至可以讓郵局直接加蓋郵戳,內容就是需攜帶身份證,這種友情提醒是非常必要的。有網友表示:“這種改進工作細節的小事也應該受到重視,並儘快改進。”
   交警局回應:正督促郵局改印新版《告知書》
   昨日,本報記者就此聯繫市交警局有關負責人,其坦言,《告知書》中確實沒有提及需攜帶身份證的內容,目前已經和市郵政局方面溝通,加快新版《告知書》的印刷。至於為何此前不重印,該負責人表示,因現版《告知書》印製了一大批,現在還沒有使用完,如果立即棄用,將造成浪費。對於給辦事的市民造成的不便,市交警局表示會儘快改進,方便市民前來辦理相關業務。  (原標題:新規施行兩年處罰告知書仍印舊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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